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8年下半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5、2016、2017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4年度的,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
以上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和党建专项。就业和党建专项分别以省教育厅负责项目评审过程管理工作的其他部门下发的验收工作通知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一)验收工作应按照省教育厅以往项目验收工作模式,采取现场验收会的形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审阅材料、提问和专家组综合评议等环节。验收标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中“第四章项目验收”执行。
(二)要严肃认真对待本次验收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标准,按时保质完成验收相关工作。
三、验收材料
符合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省教育厅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验收申请和佐证材料:
(一)《吉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
(二)成果验收报告书
2014、2015年度的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 “十二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1)。2016、2017年度的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 “十三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2),一式6份及电子版。
(三)装订材料:装订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以上三项装订成册,一式6份。研究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5《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6《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四)电子版:成果验收报告书、研究报告、项目合同书、发表论文或著作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五)汇报用PPT,参考提纲为:
①项目基本情况(申报时间、课题组成员组成及项目变更情况、项目研究内容等简介);
②项目研究过程和产生的科研成果情况介绍;
③项目合同书规定研究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形式及相关佐证材料介绍);
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工作流程
此次验收工作采取以学校为单位的工作形式,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省教育厅将根据各高校申请验收项目总体数量和学科分布,组织安排结项验收评审工作。
1、各学院应在11月12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提交至科技产业处(一教312室),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2日前。
2、其他验收相关材料报送时间、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佳音,王安平。
联系电话:64806238、15947968283。
邮箱:15947968283@139.com
附件链接:http://kyc.neepu.edu.cn/info/1079/1473.htm
科技产业处
2018年10月30日